食药监办药化管〔2014〕17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的规定,经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,柴黄胶囊等21种药品(化学药品5种、中成药16种)转换为非处方药。现将转换的21种药品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(见附件)予以发布,请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在2014年10月30日前,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。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。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。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双跨品种除外。
二、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。
三、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,应当一并修订。
附件:1.转换为非处方药的21种药品名单2.柴黄胶囊等21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
2014年9月18日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B座3层(皇冠体育在线:)
邮编:100061
联系电话:010-64060498
传真:010-87194990
E-mail:zgzyxh@catcm.org.cn
微信公众号
皇冠体育在线: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04120号-1